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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休渔期规定 法律问题

来源:查闲养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原则上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其中,确需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提前结束休渔的,应报农业部批准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 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捕捞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和以其他形式转让,不得涂改、伪造、变造。 到他国管辖海域从事捕捞作业的,应当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或者参加的有关条约、协定和有关国家的法律。

第2种观点: 宁波市: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流域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禁渔期间,渔业、等部门将对上述水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作业和“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一、捕鱼需要具备的条件:1、必须持有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书,确保船证相符、证业相符;2、必须确保满足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普通船员全员持证;3、必须足员足额办理保险,推行实名制;4、必须确保北斗、AIS等通导设备状态正常。二、对渔业违法的行政处罚有以下种类: 1、罚款;2、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渔具; 3、暂扣、吊销捕捞许可证等渔业证照;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十七条 在内水、近海从事捕捞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作业,并遵守有关保护渔业资源的规定。第二十条 禁止炸鱼、毒鱼。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不得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宁波市: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流域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禁渔期间,渔业、等部门将对上述水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作业和“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一、捕鱼需要具备的条件:1、必须持有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书,确保船证相符、证业相符;2、必须确保满足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普通船员全员持证;3、必须足员足额办理保险,推行实名制;4、必须确保北斗、AIS等通导设备状态正常。二、对渔业违法的行政处罚有以下种类: 1、罚款;2、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渔具; 3、暂扣、吊销捕捞许可证等渔业证照;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十七条 在内水、近海从事捕捞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作业,并遵守有关保护渔业资源的规定。第二十条 禁止炸鱼、毒鱼。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不得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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